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高壓已成常態,“不敢腐”漸成氣候。然而,一些地方卻出現了為官不為的“庸政懶政怠政”現象。
昨天記者從省紀委獲悉,2015年8月起,河南省全面開展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聚焦項目建設、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農資金監管、安全生產、涉教、涉醫、環保、食品藥品監督、交通運輸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等9大重點領域,為省委、省政府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提供了堅強的作風紀律保障。(大河網——大河報 2月1日)
有道是,“有勤無廉,政失之于公;有廉無勤,政失之于慵。”不難想象,面對反腐高壓已成常態,“不敢腐”漸成氣候語境下,居然有一些黨員干部,以“該管的事不管,只求不出事;不熟悉本職業務,尸位素餐;為群眾辦事‘踢皮球’……”來“應對”。或許與貪污腐敗相比,因“懶政懈怠”問責的失職瀆職干部2537人,看似不會造成直接的損失也無傷大雅,更不會像貪污腐敗、違法違規那樣引人注目。但它的存在,既直接影響基層職能部門與百姓距離,更會讓這種可怕的“軟腐敗”嚴重損害干部隊伍形象,損害黨和政府在民眾心中的公信力。筆者以為,這樣的“懶政懈怠”干部要有何用?對“懶政懈怠”者就當亮劍。
人民日報曾有一篇評論說到:不貪不占,豈能也不干。實際上,全國像河南這樣出現為官不為的“庸政懶政怠政”現象不在少數。分析過中緣由之所以能懵懵懂懂、渾渾噩噩、得過且過,不外乎是在干部選拔、任用的競爭擇優機制尚未完善,未能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亦或是問責機制“或缺”,部分單位、部門對安于現狀、不思進取、得過且過的干部,未能進行嚴格而有效的問責,致使少數干部產生“平平安安占位子、庸庸碌碌混日子”的消極思想;再者是考評機制“滯后”,一些地方采用的干部考評辦法不夠完善,甚至空洞,缺少量化的指標,才讓少數干部得以無憂無慮地當“太平官”,以至于形成不貪不占,什么也不干。
事靠人為,事在人為。應當看到領導干部以“懶政懈怠”的態度來干工作,這就是“為官不為”,是瀆職。假以長期抱著“只要不出事,寧愿不做事”“不貪不占,什么也不干”的思想,不僅會辜負黨和國家乃至人民群眾的殷切期盼,還會破壞黨員干部隊伍的凝聚力。長此以往,更會影響到一個地方,乃至整個國家的發展。那么,如何讓懶政怠政、為官不為專項治理活動常態化?如何讓根除“庸懶怠”的制度建設行之有效?如何對“懶政懈怠”適時亮劍?如何在“破”與“立”中,力促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強化對履職情況的督察和問責?尤為重要。才是拉緊領導干部為民服務的底線,破解因反腐觸動了既得利益,而出現的庸官懶政現象治本之法。
鑒于此,筆者以為,對“懶政懈怠”亮劍治理庸官懶政﹐首先從機制體制上入手﹐形成科學的用人機制,建立適應新形勢的科學的考核機制和考核辦法,讓干事的人得到尊重、得到肯定,獲得物質上精神上的獎賞,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其次﹐要像查處貪污腐敗一樣,加強明察暗訪,暢通、拓寬民眾舉報監督渠道,保持高壓態勢,讓庸官懶政無處遁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決不手軟,使黨員干部時刻繃緊勤政善政這根“弦”;再者,加強作風建設,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權力觀和利益觀,提高“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政治自覺,切實增強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讓治理庸官懶政走上制度化軌道。
“在其位謀其政”。對“懶政懈怠”亮劍,是破除“懶政思維”,重塑黨員干部良好形象契機,唯有如此,才能對想平平安安占位子、疲疲沓沓混日子領導干部以震懾,切實打消“干與不干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僥幸心態,讓那些散漫懈怠、無所用心,推諉扯皮、不負責任,能力不強、沒有業績的干部“混”不下去;讓領導干部“懶政”的手腳勤快起來,進而打通為民服務“最后一公里”。(魚予)
庸官懶官,歷來是正風肅紀的重要目標。平日看似不貪不占,和和氣氣,誰也不得罪,實則占著位子不干事,抱著“不做事不出差錯,不擔風險,……
改革庸官懶政,必須要從干部的“能上能下”優先走起。讓能者上,不能者下,公職部門和職權不是養老院,不是頂著官帽子耍威風的所在。
黨的十八大召開之后,中央先后出臺了八項規定、六項禁令等,在黨的群眾路線實踐教育活動中,對干部作風問題也予以了整治。
“干部召回”制度的實施,打開了公務員“下”的“出口”,為徹底根除怕事不敢為、懶政不想為、平庸不能為、因私不去為的“為官不為”作風頑疾,提供了一個生動的“樣本”。
“大道至簡,有權不可任性。所有行政審批事項都要簡化程序,明確時限,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 如果說“反腐風暴”主要針對官員“胡亂作為”,治理“庸官懶政”則是主要針對官員“不作為”。
今年2月,李克強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就曾發出嚴詞告誡:身在崗位不作為,拿著俸祿不干事,庸政懶政怠政,也是一種腐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