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被勞教1年6個月,狀告省勞教委,兩審均被駁回
海南特區報訊 20歲男青年孫某在校園尋釁滋事,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下稱“省勞教委”)決定對其勞教1年6個月。孫某不服該決定,將省勞教委告上法院,兩審均被駁回訴訟請求。
經查,2011年10月6日晚,孫某和另外2人在樂東縣佛羅中學尋釁滋事,并打傷教師趙某。經鑒定,趙某的損傷屬輕微傷。10日14日,因尋釁滋事,省勞教委決定對孫某勞動教養1年6個月。孫某不服,今年1月向海口市瓊山區法院提起訴訟。
瓊山區法院一審判決,駁回孫某訴訟請求。孫某不服上訴。日前,海口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 王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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