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端午節將近,為營造廉潔過節、干凈過節、祥和過節的良好氛圍,日前,哈爾濱市紀委下發《關于廉潔過好端午節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級黨委(黨組)切實擔負起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認真履行領導、執行、推動、教育之責,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強化責任擔當,早部署、早提醒、早預防,發出信號,嚴明紀律規定,對出現問題的要敢抓敢管,堅決糾正。(人民網2015年6月12日)
這樣的消息,我們并不陌生了。自黨的十八大后,每到傳統節假日,各級就出文件發通知,預防節日腐敗,三令五申發通知,提要求,給黨員干部打好“預防針”,嚴格執行八項規定,防止節日腐敗。這已形成了預防節日腐敗的常態作法,帶來了黨風、政風、民風的轉變,大家為之點贊。中央八項規定執行兩年多時間來,取得了明顯成效,黨風、政風明顯好轉,“四風”問題也得到有效整治。同時,落實八項規定,在國家節日的特殊時段,又顯得尤為重要。實踐證明,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車私用、違規發放錢物等“節日病”問題難以根除。鑒于此,在節假期間,從中央到地方的文件、通知更是三令五申嚴明紀律,加大干部問題的查處曝光力度,嚴懲“四風”問題,防止節日腐敗。
筆者看來,防止節日腐敗,主要是嚴防官員假借“公務福利”之名,收取節日禮金以及花天價購置禮品,賄賂上司及有關部門的奢糜之風,嚴防干部的鋪張浪費之風,其目的是從根源上堵塞腐敗漏洞,把更多資金花在改善民生上。筆者也認為,防止節日腐敗,懲治節日腐敗與保證公務員的正常工資收入和福利待遇是不矛盾的。如在端午節給職工發點大眾消費的粽子,弘揚中國的傳統節日文化,也不算違規。只要做到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定會得到人民群眾的理解和支持,也能激發公務員的工作熱情,穩定公務員隊伍,為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事業做出自大貢獻。(劉馨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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