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湖北電視臺播出了一條調查新聞,在黃岡市黃州區,一位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以“樣品調查”為由,從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由于這位執法人員沒有提供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確實依據,面對如此執法,商店老板張月華情急之下說:“你這是搶劫!”面對商戶的質疑,這位執法人員語出驚人:“我就是搶劫,我是依法搶劫!”
面對不出示執法文件的質疑,執法人員表示,“人在屋檐下,豈能不低頭”。而黃岡市食藥監局官員表示,按規定,抽樣檢查應當出票購買,而不能隨意搬拿。12月25日,黃州當地紀委目前已對張某停職并作立案調查。
店主張先生說,黃州區食藥監局的執法人員像這樣進店直接拿走商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這一次要拿走的實在太多。直到他說已經撥打了新聞熱線,這幾名執法人員才放下商品離開。記者經過核實得知,視頻中是黃州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記者找到黃岡市黃州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得知記者來意,一位王書記并不愿意解釋。
無奈之下,記者找到黃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該局食品稽查局一位局長表示,按照規定,抽樣檢查一般是出票購買樣品。
黃州商城是黃州城區最大的農貿市場,最近多家商戶都接到了執法人員開出的罰單。不僅是在黃州商城,在黃州城區經營糧油超市的林師傅,上個月也因為店內被發現有一桶過期食用油,收到黃岡市黃州區食藥監局開出的罰單。
記者了解到,這些罰單很多都是黃州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進店檢查時,發現過期商品開出的。罰款金額并沒有一定標準,商戶們很不理解。
上個月,有商戶通過當地媒體的行風熱線反映這個問題,黃岡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也曾做過公開的官方回應。
按照官方回應,商鋪這類非故意的行為,并且沒有把過期產品銷售出去的情況下,實際操作中是免于處罰的。但實際上,黃州區食藥監局執法人員,小到一袋過期胡椒、一桶過期食用油,統統開出罰單,少則幾千,多則上萬。
小商戶罰款隨意,大商家同樣照罰不誤。作為黃岡地區最大的糧油供應商,荊楚糧油湖北黃岡公司下屬公司將一批即將過期的大米召回倉庫存放,已經入庫等待處理,可當時黃州區食藥監局的執法人員出現,開出“六十六萬”的重磅罰單。面對天價罰單,荊楚糧油湖北黃岡公司申請行政復議,黃岡市人民政府于今年1月撤銷了黃州區食藥監局的行政處罰決定。但是,目前這批價值12萬元的大米仍然還被黃州區食藥監局扣押。